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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 by 陳映框

麗島事件(或高雄事件、當時政府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紀念日在台灣高雄市發生的一場遭到國民黨政府鎮壓的民主運動,為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民眾示威運動,其對台灣的現代歷史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對往後台灣社會邁向民主、自由、人權有著重大影響。對“今天的灣政治、甚至台灣主權的維護,也都扮演着相當程度的重要角色。美麗島事件的領導者施明德林義雄後來皆成為政壇上的指標人物。 

發生原因

一、美麗島之前的黨外運動(當時背景)

    許信良、余登發等人在12月25日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求恢復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1979年1月21日,黨外運動的重要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統治台灣以來所發起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二、美麗島雜誌

    施明德在大牢時曾說,創辦《美麗島》的目的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但是同時,一群所謂的「反共義士」另外創辦了《疾風》雜誌,與《美麗島》相抗衡,甚至不斷用暴力襲擊《美麗島》的辦公室。雖然「反共義士」自稱為民間團體,但很有可能受到政府指使而對《美麗島》進行攻擊。

   《美麗島》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到1979年11月發行量已經超過8萬冊。11月20日,「美麗島政團」在臺中舉辦「美麗島之夜」,會中開始籌劃在世界人權日當天在高雄舉行遊行。而這時《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的服務處已經兩次遭人砸毀,黃信介的住宅也遭到攻擊,事態一觸即發。

結果

    12月10日─這個全世界自由國家都尊重的「國際人權日」,對台灣而言,卻是一個痛創的日子─終於來臨。當天晚上,《美麗島》人士在高雄市新興區大圓環舉辦國際人權日紀念大會﹐吸引了數以萬計的群眾參加。「出發前往演講」的人群中,有人私自點燃火把,治安單位據此認定「持火把遊行」違背申請之約,於是開出了鎮暴車,擺出了鎮暴隊形,包圍個大圓環﹐被圍在鎮暴部隊內的民眾人心惶惶,終於釀成一 場警民大衝突。這次大衝突的結果,約有近百名憲警受傷。

    13日清晨,警備總部採取霹靂行動,以「叛亂罪嫌」逮捕美麗島首要人員:張俊宏、姚嘉文、陳菊、呂秀蓮、林義雄、王拓、楊青矗、周平德、紀萬生、陳忠信、魏廷朝、張富忠、邱奕彬、蘇秋鎮。施明德在逃。當天警總檢查官並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服務處。14日,警總行文立法院,經立法院同意,逮捕   立委黃信介。其後,警總又陸續逮捕相關人員約數十人。施明德經過月餘的藏匿之後,也於翌年(1980年)元月8日被捕。施明德逃亡期間,協助其逃亡並藏匿他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高俊明牧師,以及林文珍、張溫鷹、施瑞雲等多人也被捕。

    1980年2月20日,高雄市件在押人犯經軍事檢查官偵察完畢,其中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姚嘉文、陳菊、呂秀蓮、張俊宏、林弘宣八人以「叛亂罪」提起公訴;周平德、魏廷朝、王拓、楊青矗、陳忠信、邱垂貞、李明憲、范巽綠…等共37人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4月18日,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判決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十四年徒刑、姚嘉文、 張俊宏、林義雄、呂秀蓮、陳菊、林弘宣各處有期徒刑12年。

影響

    雖然美麗島事件使得歷經十年艱辛凝聚而出的「黨外」政團,在一夕之間幾乎瓦解,但是這次全島性的大搜捕,卻震動全島,許多過去不關心政治的民眾,猛然驚醒,尤其隨之而來的大規模軍事審判(1980年3月18日起為期9天),更為臺灣民眾關心政治的熱度投下了催化劑。由於此案備受國際矚目(美國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甚至發表對此事件的聲明,列入美國國會紀錄),國際知名新聞媒體都派員來臺採訪。執政當局為表開明,對於此次軍事大審的新聞採訪,不像以往作太多的限制與操縱,因此各大報皆以大篇幅充份報導審訊的過程。每一位被告在法庭上的答辯,經由報端披露之後,引起社會大眾對臺灣政治問題的思考。由於審訊的重點,不是放在「與軍警衝突」的事件上,而是提昇到「叛亂」、「主張臺灣獨立」的高政治層面,因此每一位被告的答辯,都對臺灣的政治問題提出他們的「政見」,且充分顯露出他們關切臺灣前途的心情。都經由這次的軍法大審與新聞報導,無異給臺灣民眾帶來了一次印象深刻的「政治教育」。由於有這次政治教育,使得在隔年的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中,重新出發的黨外候選人多能從挫敗中恢復元氣,重新整合而進入新的階段。

    美麗島事件雖然使《美麗島》政團在頃刻間潰散,但是隨之而來的大規模的軍法與司法審判,卻引出了一批辯護律師。這一群學有專精的辯護律師,由於這些律師承辦這次的案件,使他們從幕後走到幕前,紛紛投入黨外運動,成為美麗島事件後黨外反對運動的名角。像謝長廷﹑陳水扁、尤清、蘇貞昌、、李勝雄﹑張俊雄…等人,都是在擔任美麗島辯護律師之後,投入政治運動的行列。

    1980年底,恢復兩年前未完成的選舉。美麗島受刑人家屬中,有多人參選,姚嘉文之妻周清玉、張俊宏之妻許榮淑、黃信介胞弟黃天福,分別高票當選立法委員及國大代表,康寧祥也獲高票連任。黃煌雄,以及曾經於大審前為美麗島被告奔走張羅辯護律師的張德銘,也都當選立法委員。而後,美麗島被告的辯護律師尤清,也獲得黨外省議員五票的支持,當選監察委員。由於受刑人家屬的高票當選,以及辯護律師尤清的步上政途,鼓舞了後來黨外選舉運動中受刑人家屬與辯護律師更多人的參選。反對運動的陣容,增添了這批新血,使反對運動的素質更加提昇,這或許是政府在運用鎮制力來打擊美麗島黨外人士之前所萬萬沒想到的。

     6年後,1986年9月28日,「黨外」人士突破黨禁,組成民主進步黨。隔年,台灣終於解除戒嚴。 

參考資料:

1.http://hpds.ee.ncku.edu.tw/~guard/history/history009.htm

2.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zh-yue.wikipedia.org/wiki/%E7%BE%8E%E9%BA%97%E5%B3%B6%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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