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事件起於1948年,以台灣省立師範學院為主體,聯合國立台灣大學所發起要求提高公費待遇的「反飢餓鬥爭」,以「救苦、救難、救饑荒」為主的學生運動。當時除了不少中國大陸的學生流亡台灣並在台大與師大就讀,而且當時台灣不少的知識份子都有社會主義的素樸理想,其中不乏由於對國民政府失去信心而對中國共產黨尋求精神寄託者,導致中國大陸的學生運動與台灣的學生運動合流。之後引發政府當局大規模逮捕學生的行動。
1949年3月20日晚上9點15分左右,台大法學院一年級學生何景岳和師範學院(今師大)博物系學生李元勳,共乘一輛腳踏車,經過大安橋附近時,被中山路員警謝延長以違反交通規則攔下,雙方發生衝突,兩名學生被毒打一頓,並於10點左右押往台北市第四警察分局拘押。之後學生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並提出三點要求:局長出面賠禮道歉、處分打人的警察並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次日,台大與師院的學生便包圍台北市警察總局,沿路高唱中國大陸的學運歌曲《你是燈 塔》、《跌倒算什麼》,並且高呼中國大陸的學運口號:「反內戰」、「反飢餓」、「反迫害」,引發當局高度關切,以為校園受到中國共產黨的統戰與滲透。3月29日,台大法學院舉辦營火晚會,會中高唱中國大陸解放區歌曲,消息傳到當時派任台灣的陳誠時,陳誠便決定鎮壓學生運動。
1949年4月6日,軍警便包圍台灣大學宿舍與師範大學宿舍進行逮捕行動,引發學生利用餐桌、椅擋住樓梯口,並且向軍警摔東西的反抗;最後軍警衝破包圍逮捕學生,並以卡車運走學生;其中師範大學治會主席周慎源雖然逃脫,但是據說不久後在清鄉中也遭到殺害。不少學生被捕後槍決,或是出走中國大陸。
影響
之後除了部分涉入的學生遭到逮捕、槍決的命運,之後台灣省政府命令師範大學停課,所有學生一律重新登記,而台大因屬國立大學而不受台灣省政府管轄,也就未遭「停課整頓」,當時的台大校長傅斯年並得以派訓導長探視被捕學生,同時向地方治安當局請求依法律途徑處理學生。
師範大學與台灣大學都被大力的「整頓」一番,校方實行軍事化的管理,校園戒嚴正式開始。一般認為,「四六事件」是台灣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濫觴。
分析
在該事件發生之前有二二八,之後則有白色恐怖,使四六事件的歷史定位備受關注,因為它既不適用二二八事件賠償及處理條例(因二二八在前),又不適用「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因戒嚴在後)。四六事件影響深遠,但卻居於這種尷尬的「歷史空檔」。
資料來源
- http://tw.myblog.yahoo.com/jw!Ueyr9AuWEQDYrlmqgbVNkhE-/article?mid=174
- 自由的百科全書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9B%E5%85%AD%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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